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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BIDDING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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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镇盐步泵站工程-水泵设备(二次招标)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4-02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大沥镇盐步泵站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5]1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沥镇盐步泵站工程-水泵设备(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沥镇盐联围桩号4+350处。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电排站1座,规划排涝流量为9.20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740千瓦,安装1000QGWZ-100全贯流潜水电泵4台,造价约1792943.36元。

2.3 计划工期:设备及备品备件一次到货,中标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设计、生产、集成、调试等进度计划,合同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具体发货时间以甲方的正式通知为准,交货时间为发出发货通知日起5天内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范围为4台1000QGWZ-100全贯流潜水电泵,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保险、工厂测试、第三方检测(含试验费)、包装、发运、运输、仓储及看管、装卸、进口设备的报关等相应费用;设计联络及技术交底费用;调试、试运行的费用;提供水泵设备附属设备、与非本合同设备之间的管路连接器件、备品备件、辅材和专用工具、提供紧固件,以及与安装、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须的附件;提交图纸、安装维修手册、安全须知和其他书面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对运行人进行培训;完成设计联络;接受发包人代表参加工厂监造、产品中间组装的监督和验收,工厂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保障费用等,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详见设备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1792943.36,招标人确定的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703296.19(招标备案预算价下浮5%)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合格等级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第7 技术条款”规定的设计制造标准、材料标准、制造及验收试验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水泵设备设计制造的生产厂家(不接受设备代理商的投标报名);

4.2.2售后服务机构要求:投标人在广东省内须具备相关专业维护点、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合作机构,并提供其证明材料;

4.2.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或用户使用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水泵设备生产安装业绩不少于1宗,同时提供项目承包合同及相关验收材料(或用户使用证明书)。

   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业绩除须提供上述纸质证明材料外,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显示的工程业绩信息,在工程招标投标时都予以认可,评标时将以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300元。

5.2.报名时间:2018329 9 00分起至201844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5.4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3.5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4月13日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招标文件制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418日0830分,截止时间:201841809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4180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三楼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投标书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投标人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备案的信用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提交原件:在广东省内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北路1号3楼

联系电话:0757- 86086276

联 系 人: 张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5

联 系 人:招标代理部关灿明

电    话:0757-86253386    

传    真:0757-863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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