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平远县热柘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梅州市平远县热柘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客家新世界B7栋38号店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6-2021-00452
项目编号:MZ2021PY02
项目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热柘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远县热柘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清扫服务 | 梅州市平远县热柘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2,340,000 | 2,3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提供2021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远县热柘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远县热柘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客家新世界B7栋38号店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客家新世界B7栋38号店铺)
五、 开启
1. 时间:2021年10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客家新世界B7栋38号店铺)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09月29日止。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2. 获取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至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客家新世界B7栋38号店铺)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3-2688269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远县热柘镇人民政府
地址:梅州市平远县康泰路与柚树街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钟先生1382590991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920室
联系方式:18688833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88833632
发布人: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